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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管理条例_中央空调法律法规
tamoadmin 2024-08-14 人已围观
简介1.主体结构的定义2.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3.未入住的商品房需要交中央空调费、电梯费吗?物业管理费应如何收取?4.中央空调入固定资产是 属于电子设备还是办公设备每份购销合同都是需要交纳印花税的按照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缴纳。只要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印
1.主体结构的定义
2.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3.未入住的商品房需要交中央空调费、电梯费吗?物业管理费应如何收取?
4.中央空调入固定资产是 属于电子设备还是办公设备
每份购销合同都是需要交纳印花税的按照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缴纳。
只要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因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其他、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主体结构的定义
物业共用设备设施与整个小区的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应加强管理,以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整个小区的居民。我国新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都对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建筑的使用与管理作出了专门规定。
物业共用设备设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上述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使用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
“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是指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规划设计的功能。该设计对于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来说是一体的,其用途绝不能随意改变。否则,不但不能发挥该规划设计所应有的功能,相反,还可能给广大小区居民带来种种不便,甚至造成各种事故隐患。例如,公用走廊、楼梯是用于正常通行的,不得堆放杂物,否则会妨碍通行,还可能会引起火灾;消防疏散楼梯是用于消防事故发生时紧急疏散人群的,在正常情况下不得作为通行楼梯使用,也不得堆放杂物,造成堵塞等。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服务企业都不能对“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改变,否则,后果严重,责任重大。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服务公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①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的;②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③私搭乱建、乱停乱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位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住宅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的。第15条规定,物业服务公司私搭乱建,改变房地产公共设施用途的,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有权投诉;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可处以罚款。
此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章“法律责任”中的第58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设和公共设备的用途事关重大,不能擅自改变。
(2)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如上所述,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不能随意改变,但亦非。业主如果依法出于公共利益或其自身基本需要而不得不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可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使物业服务企业能够综合安排并对其进行监督,以便把对公众的影响降到程度。然后业主方可对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加以适当改变。
(3)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同样,物业服务企业出于公共利益或小区发展需要,确实需要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可在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因为业主才是小区的所有权人),由业主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
附:物业共用设备设施明细
1.电梯:
垂直梯_______部;
扶梯_______部。
2.绿化率_______%;
楼间、集中绿地_______平方米;
砖石铺装_______平方米。
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_______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_______米;
沟渠_______;
蓄水池_______个;
化粪池_______个;
雨水井_______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___个箱式变压器;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双回路电源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_______个;草坪灯_______个;______________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护拦及围墙_______;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_______个;
污水泵_______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_______ 。
4.燃气调压站_______;
5.消防设施包括_______个室外消火栓;
6.监控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避雷设施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电视共用天线_______;
10.电脑网络线_______;
11.电讯电话_______(电信或网通);
12.车道;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_________个车位_________平方米;
14.自行车库_________个;
15.垃圾中转站_________个;
16.信报箱_________个;
17.值班室_________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5-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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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的法律定义? 房屋主体结构的法律界定
房屋主体结构的法律界定,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受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者多种材料构成。建筑物的主体工程是建筑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房屋主体结构的法律界定
房屋的主体结构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
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受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者多种材料构成。建筑物的主体工程是建筑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关于审理商品房买激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中所称的“房屋主体结构”问题,我们认为应作广义理解,作为一个完整的房屋建筑工程,它既应包括房屋地下隐蔽工程的地基部分,也应包括房屋地上工程所涉及的部分,就是说地下与地上部分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部分。本条中未将各部分进行详细列举,一是考虑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中的提法相一致,再就是考虑到建筑法中对此亦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在适用本条规定时,一定要全面理解其含义。
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地基基础工程中的地基,是指支承由基础传递的上部结构负载的土体或岩体。为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首先要求地基在荷载作用下不致产生破坏,其次组成地基的地层因某些原因产生的变形不能过大,否则将会使建筑物遭到破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建筑物的基础工程,是指结构所承受的各种分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它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的基础可以按照基础埋置深度、建筑材料、基础变形特征和结构形式进行分类。
从以上可看出,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在建筑物整体构造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关于屋面防水工程,是指建筑物的屋顶、墙壁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等均防止出现漏水的工程。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主要指电气的线路、开关、电表的安装,电气照明器具的安装,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的安装等。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
问题二: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定义 请给出定义还有出处。 主要想问建筑物外墙算不算主体? 50分 主体结构包括基础、柱、墙、梁、板、梯。所以外墙是主体结构的构件之一。就是填充墙,也是主体。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上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不包括基础。
门窗、楼面、地面、屋面、内外墙面、天棚、防水......等等不是主体。
问题三:建筑主体 主体结构区别是什么啊 建筑主体 砖混结构中主体包括:基础、梁、圈梁、柱、构造柱、墙、楼梯、板、屋面板 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支结构中的主体包括:基础、梁、浮、柱、砼墙、楼梯
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
问题四:在2014年建筑面积规范中阳台的主体结构内和主体结构外是如何界定的? 看图吧,比较容易说明,下面第一张图,就是阳台在主体结构外,第二张图就是阳台在主体结构内。关于主体结构,这本规范的术语中有定义,第2.0.23条 主体结构: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通俗点说,如果阳台无法单独拆除,拆除会影响其他房间的结构安全,说明阳台在主体结构内,反之,拆不拆不影响主体结构,就在主体结构外。还有一种判断方法,如果阳台有2边以上直接对外,一般就是在主体结构外。
上面的2张图比较典型,下面的例子这张比较模糊,但实际上2个阳台都可算在主体结构外。
下面这张就更模糊了,一般会归于主体结构内,有经验的建筑师设计时,如果不想多算面积,一般会尽量避免这种设计方法。
问题五:建筑物主体结构内与主体结构外如何区分 以阳台为例来说,主体结构内阳台,就是在主体结构中的阳台,一般建筑物按外墙外边线围成的部分计算建筑面积,这个你应该理解的,同样在外边线围成范围内的阳台,就是主体结构的内阳台,一般外挑的阳台就是外阳台。
房屋的主体结构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受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如:地基、承重墙等,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者多种材料构成。
一般多层和高层房屋结构体系分为:混合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筒体结构、筒中筒和多束筒结构、巨框框架结构、以及其他类型结构。
问题六:如何界定工程主体部分与非主体部分 主要是考虑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中的提法相一致,再就是考虑到《建筑法》中对此亦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在适用本条规定时,一定要全面理解其含义。从高院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商品房的主体结构应该包括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中的地基,是指支承由基础传递的上部结构负载的土体或岩体。为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首先要求地基在荷载作用下不致产生破坏,其次组成地基的地层因某些原因产生的变形不能过大,否则将会使建筑物遭到破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建筑物的基础工程,是指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它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的基础可以按照基础埋置深度、建筑材料、基础变形特征和结构形式进行分类。从以上可看出,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在建筑物整体构造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是影响商品房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屋面防水工程,是指建筑物的屋顶、墙壁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等均防止出现漏水的工程。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主要指电气的线路、开关、电表的安装,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的安装等。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二、怎样认定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建筑法》第60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在商品房买卖中如何认定主体质量问题比较复杂,开发商会在主体质量与非主体质量问题上打擦边球,拒绝按照主体质量处理。在通常情况下,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三种情况: (一)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二)虽然在交付前经过验收但验收不合格。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对于这两种情形,特别提醒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至少应当要求出卖人由出示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共同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上述文件,就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问题七:什么叫更改主体结构? 既然隔墙都是非承重墙那么你的改动就不是更改了主体结构但是属于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功能也是重大改动的通常卫生间和厨房都是原设计定了位的不应该随意改动的尤其是卫生间的布局影响到上下水和主管线的布置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通常也是不提倡的你做的事可大可小可上纲可上线的但你可以咬住一点就是承认自己是守法公民认为只是动了自家的“格局”记住千万别说是“结构”然后就让对方拿出文件的明确规定相信他是拿不出很详细的但你下次不要这么干了这次也要尽快收工弄个既成事实赶快下台否则还是有麻烦的
问题八:商品房的主体结构指哪些 房屋的主体结构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受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者多种材料构成。建筑物的主体工程是建筑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中所称的“房屋主体结构”问题,我们认为应作广义理解,作为一个完整的房屋建筑工程,它既应包括房屋地下隐蔽工程的地基部分,也应包括房屋地上工程所涉及的部分。就是说地下与地上部分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部分。本条中未将各部分进行详细列举,一是考虑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中的提法相一致,再就是考虑到建筑法中对此亦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在适用本条规定时,一定要全面理解其含义。下面亦将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部分简要介绍一下。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地基基础工程中的地基,是指支承由基础传递的上部结构负载的土体或岩体。为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首先要求地基在荷载作用下不致产生破坏,其次组成地基的地层因某些原因产生的变形不能过大,否则将会使建筑物遭到破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建筑物的基础工程,是指结构所承受的各种分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它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的基础可以按照基础埋置深度、建筑材料、基础变形特征和结构形式进行分类。从以上可看出,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在建筑物整体构造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关于屋面防水工程,是指建筑物的屋顶、墙壁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等均防止出现漏水的工程。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主要指电气的线路、开关、电表的安装,电气照明器具的安装,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的安装等。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
未入住的商品房需要交中央空调费、电梯费吗?物业管理费应如何收取?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能够及时有效地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我院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二、职责
1、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负责统一指挥。
2、院感办协调院内各部门的联络。
3、应急小组负责人员的疏散、隔离。
4、总务处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和运行控制,并负责组织日常应急演练。
三、应急处理的措施和方法
1、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按上级指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扑现场,疏散人员,对不同送风区域取隔离控制措施,空调系统用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
2、请专业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重点是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必要时可对以上部件进行更换,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取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21.总则
1.1目的
为了确保我司商场能够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空气传播性疾病,保障来我商场购物的全体顾客及商场员工的身心健康,我司特制定本预案。
1.2预案制定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方法》制定。
1.3工作原则及应急处理责任人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提高防范空气传播性疾病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商场总经理是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商场维修部经理及商场资产保护部经理负责全面协助商场总经理处理商场突发空气传播性疾病的情况对媒体及公众进行解释说明工作,确保信息传递迅速、真实、透明、到达有效。
2.商场日常性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工作制度
2.1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并建立专门档案:
①建立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②对商场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同时做好维护记录;
③对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全面记录,无一疏漏。
2.2新风系统
①新风来源,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间接吸取新风。
②新风口位置
③新风口应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④最大新风量及全新风运行方案
商场“以循环回风为主,新、排风为辅”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在疫情期内,需要用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当用全新风运行时,空调机组只有送风机的,应封闭空调机组的回风口;空调机组既有送风口又有回风口的,应关闭空调回风机至送风通道的混风阀。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按系统最大新风量运行,并用安全、有效方法对回风或送风进行连续的消毒净化处理,以防止交叉感染。且新风量不得低于卫生标准(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达不到标准者应通过合理开启门窗,加强通风换气,以获取足额新风量。
对于只用独立式空调器(机)供冷供热的房间,应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空调房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在疫情期内,空气空调系统应在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让新风和排风机多运行1小时,以改善空调房间室内外空气流通。空调机房内空调箱的新风进气口必须用风管与新风竖井或进风百叶窗相连接,禁止间接从机房内、楼道内和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2.3空调系统的清洗及消毒
①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光物品。
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a、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b、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c、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d、风管系统(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他部分)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紧急情况判断及应急处理措施
3.1商场出现下列情形,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①当出现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军团菌;
②空调送风中检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③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风管积尘量为每平方米分管内表面大于20克等情况时。
3.2发生空气传播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运行:
①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②安装具有检测合格证明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转;
③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通风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3.3空气传播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卫生要求
①当地发生可能通过空调系统传播的空气传播传染病疫情时,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本应急预案;
②公共场所内发现空气传播传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报告疫情,并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处理。
3.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①所有商场、办公室区域应适当打开外窗,同时打开用于消防排烟的排烟风机,使空气从室外通过窗子进入室外后,通过消防排烟风机排走;
②对于部分如厨房加工间、电气较多的家电等温度较高区域,宜配备单独的风扇散热。
4.商场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在商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商场顾客及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空气传播性疾病隐患、原因不明的空气性传播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4.2商场成立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处置组担当空气性疾病发生时紧急处置工作。
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处置组由商场管理层、各部门应急意识强烈、接受过一定的预防空气传播性应急处置指示、技能培训的同事组成。
为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最大化发挥应急处置组在发现商场存在空气性传播疾病隐患并及时展开应对工作的作用,对小组成员进行分工,一边加强组织管理。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3为了做好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空气传播性疾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一旦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等异常情况时,能及时有效的取控制措施,减少损害,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在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
二、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结构
单位成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
成员:由卫生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当本地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迅速了解疫情,及时提出应对方法,做出紧急避险措施,尽可能的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
三、预案启动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四、应急处理
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时,管理人员及员工应镇静、不慌乱,及时了解疫情,视情况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取继续运行、部分运行或停止运行等措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1、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2、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3、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4、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5、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6、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7、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二)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1、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2、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3、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三)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1、开放式冷却塔;
2、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3、空气处理机组;
4、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场所消毒、自然通风等,消除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
五保障措施
(一)根据卫生监督机构要求及时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理小组立即投入工作。
(二)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岗位负责人须熟悉本预案要求,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时常学习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中央空调入固定资产是 属于电子设备还是办公设备
一、未入住的商品房交中央空调费、电梯费只要办理了交接手续,就需要缴纳,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合同约定。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如果已经与开发公司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即使尚未装修入住,也应该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
属于电子设备。
在中国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所称电子设备,通常认为是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固定资产可以按其经济用途、使用情况、产权归属、实物形态和使用期限进行分类核算。
1、按经济用途分为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两类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仓库、销售场所、运输车辆等。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医务室、图书馆以及科研等其他方面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2、按使用情况分为使用中、未使用、不需用三类
使用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正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由于季节性和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用以及存放在使用部门以备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和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不需用、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3.、按产权归属分为自有、接受投资和租入三类
自有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所有权的各种固定资产。租人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从外部租赁来的固定资产,租人固定资产又可分为经营租赁资产以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资产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而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在到期后,所有权归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视为自有资产进行管理,要计提折旧。
4、按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五大类。
扩展资料:
一般来讲固定资产可分为八大类,各企业的后勤部门还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目录。
1. 房屋和建筑物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
2. 一般办公设备
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
3. 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放映摄像设备、打字电传设备、电话电报通信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凡是有专用于某一项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应列为专用设备。
4. 文物和陈列品
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例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有些企业后勤部门内部设有展览室、陈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属于文物和陈列品。
5. 图书
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企业内部的图书资料室、档案馆所有的各种图书,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均属国家财产。
6.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吉普、摩托车、面包车、客车、轮船、运输汽车、三轮卡车、人力拖车、板车、自行车和小轮车等。
7. 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有些附属生产性企业的机械、工具设备也应包括在内。
8. 其他固定资产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参考资料: